(案例:某村委会诉 张某、郭某、张某土地侵权案)某村委会诉 张某、郭某、张某土地侵权案 此案由于复杂,后又导致董某诉张某、郭某、张某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1)张某、郭某、张某雇佣董某(拖拉机主)侵占甲县某村土地61亩,(甲乙两县为邻县,该侵权土地离乙县某村较近)后被甲县某村村民发现,赶至30余人将董某打伤并将拖拉机烧毁(涉案人员刘某已刑事立案处理)。后来,该村委以土地侵权为由诉至甲县人民法院,要求索赔损失18万余元,本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在庭审中根据立法的本意主张侵权构成,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因此对不应承担经济损失责任。但可以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责任。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原告认为无利可图,后来申请撤诉,郑州法律咨询,法院予以准许。 (2)在上案之后董某又以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将张某、张某、郭某诉至乙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4万余元。三被告又委托本人为其代理,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到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调取了该队有关本案刘某(侵害人)与董某的调解结果,并请该大队出具了证明材料五份,从而在法庭上依据事实及有关法律据理力争,法庭采纳了本代理人的代理意见 2012年12月5日,法律咨询中心,郑州某上市公司(A公司)与洛阳市B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供应杀虫剂、纸制品等日用品。12月9日,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夫妇同意对B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后,A公司向B公司开始业务往来。但截止2015年12月30日, 法律咨询电话,B公司尚欠A公司货款497,172.71元。对于上述欠款A公司多次催讨,未果。B公司早已停业,免费法律咨询律师,无财产可供偿还。 孙飞律师接手此案后,当即建议A公司对B公司及李某夫妇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刘春雷律师亲自到洛阳市,深入细则地调查,几经周折终于调查到李某夫妇一套房产,为A公司迅速追回欠款。 产品:法院法律网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