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村委会诉 张某、郭某、张某土地侵权案)某村委会诉 张某、郭某、张某土地侵权案 此案由于复杂,后又导致董某诉张某、郭某、张某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1)张某、郭某、张某雇佣董某(拖拉机主)侵占甲县某村土地61亩,(甲乙两县为邻县,该侵权土地离乙县某村较近)后被甲县某村村民发现,赶至30余人将董某打伤并将拖拉机烧毁(涉案人员刘某已刑事立案处理)。后来,网上在线法律咨询 ,该村委以土地侵权为由诉至甲县人民法院,要求索赔损失18万余元,本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在庭审中根据立法的本意主张侵权构成,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失,郑州法律咨询,因此对不应承担经济损失责任。但可以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责任。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原告认为无利可图,后来申请撤诉,法院予以准许。 (2)在上案之后董某又以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免费法律咨询律师,将张某、张某、郭某诉至乙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4万余元。三被告又委托本人为其代理,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到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调取了该队有关本案刘某(侵害人)与董某的调解结果,并请该大队出具了证明材料五份,从而在法庭上依据事实及有关法律据理力争,法庭采纳了本代理人的代理意见 2015年10月20日,刘仍安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在郑州市某区法院开庭审理。刘仍安律师在接受女方当事人李某的委托后,详细听取了李某关于案件情况的介绍,得知,目前李女士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基本没有掌握,只是估计有二百余万元。情况对李女士十分不利,且男方多年来一直在外与其他女人同居,给李女士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如果不能掌握对方财产状况,此次离婚诉讼中李某的财产分割份额及精神赔偿均无法得到执行。鉴于此,刘仍安律师在起诉前, 法律咨询电话,运用自己多年的离婚诉讼经验,耐心指导李某如何取得财产线索,同时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成功调查出李女士从未掌握的财产共计一百余万元。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李女士获得了三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产品:法院法律网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