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写生的比例关系:体的比例可以归结为“立七坐五盘三半”和“臂三腿四”之说。人体比例是以头的高度为基准,正常站姿为七个或七个半头高。坐姿(大腿水平状态)为五个头高。盘姿(臀部和脚部均接触地面)为三个半头高。胳膊的长度从肩关节算起至中指指尖为三个头高,上臂为一又三分之一个头高,前臂为一又三分之二个头高。腿部长度为四个头高,太原画室,大腿和小腿各为两个头高。具体到手部和脚部的长度,手的长度与脸部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