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店的有关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连锁超级市场和便利店业态的经营。2、定义本标准规范了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式。企业经营若干同行业或同业态的店铺,以同一商号、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连锁的门店由连锁公司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控制下,副食品采购,开展统一经营。若干个门店或企业自愿组合起来,副食品代理,在不改变各自资产所有权关系的情况下,以共同进货为纽带开展的经营。加盟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经营权集中于总部。加盟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 便利店[3] ?不适宜开在商圈内人口不足的地方,如果商圈内人口在1500人以下,此店铺应摈弃(这意味着商店的固定顾客过少,沙洋县副食品,从而会影响到销售额)。(2)车流的动线很少车流的动线指车辆行走时的移动路线。如商店所在的位置车流的动线很少,则意味着商店的流动顾客会受影响。如处在十字路转角处的店铺其车流动线有4条(东、西、南、北4个移动方向的路线),位于双向车道马路的商店有两条动线,而处在单向车道马路的商店则只有一条动线。 产品:刘萍副食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