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商标注册文件复印件; 2、省级以上(含省级)质检机构出具的近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者全项目检验报告; 3、近三次省级以上(含省级)产量监督检查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者证明; 4、质量认证证书或者企业有完善的体系的证明(复印件); 5、有关行业公认的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法定部门公布的企业经济效益的证明; 6、实行行政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当提供生产许可证等行政许可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