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的供应商提供的证件应包含以下8大项: 生产厂制造许可证(复印件);2、锅炉安全质量监检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3、锅炉质量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无效);4、强度计算书;5、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6、安装使用说明书;7、总图原件(有“省质技监锅审字第××号”批准章,复印件无效);锅炉铭牌上应有锅检所监检钢印标记。 带证件资料到当地技术监督局锅炉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