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决定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东阳道路运输,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的特点,向申请人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明确许可事项;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