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报酬约定笼统 案例:钱某于2010年2月至2012年7月在某培训学校工作,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郑州劳动仲裁律师费,该合同未明确约定钱某的月工资标准,只是约定“不北京市工资标准”。根据钱某的工资账单转账记录,劳动仲裁律师费多少钱,钱某每月的收入不固定,大体在4000元左右。钱某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学校支付加班工资并按照月工资4000元的标准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该学校则称钱某的月工资为2000元,劳动仲裁律师费高吗,其余为加班工资,即钱某加班工资已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亦应按照2000元的标准计算。终,法院驳回钱某关于加班工资的请求。 释法: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员工工资标准及发放情况等应由用人单位来举证,但如本案例中的情况,用人单位提交的工资表显示金额与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数额相符,考勤记录亦显示存在劳动者所述加班情况,在关于工资构成双方说法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很难仅凭劳动者的陈述就采信其主张。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有明确的约定,本案例中的争议则完全可以避免。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整理劳动纠纷方面法律知识如下,建议大家如遇法律问题直接咨询我们,免费咨询热线为大家24小时开通。 1、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 有的企业在员工合同到期后,没有注意到合同已到期或者因为其它原因等,没有继续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发生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律师费多少,那企业基本也是不可能胜诉的,只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双方未约定试用期录用条件 大部分企业都知道,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内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所以,如果员工以违法解除劳动为由,向仲裁庭仲裁发起仲裁时,企业都会主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当仲裁庭要求企业拿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时,企业却无法拿出来,因此企业基本是败诉的。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双方签订试用期合同时,双方没有约定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因此也就不能以这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3.不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做出了下面的规定:工作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那些中小型私企都不懂法律,有些人甚至以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雇员工,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可以逃脱法律问题,因此很多都不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可以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企业基本就需要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产品: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