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机库 >> 快递 >> 关系贸易代理_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3_贸易代理
主营产品:进出口代理收付汇进出口贸易代理

[供应]关系贸易代理_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3_贸易代理

更新时间:2017/3/15 14:29:07
关系贸易代理_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3_贸易代理
我国《对外贸易法》3条规定,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其对外贸易业务。接受委托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委托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商品价格、客户情况等有关的经营信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外贸经营权是一种特许权,贸易代理,一些大型的国有生产企业、民营企业、科研机构经过审批获得了外贸权。但对于大多数中小型生产企业来讲,仍然不能享有外贸经营权。正是基于法律如此规定,才产生了我国的对外贸易代理制度。  第9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关系贸易代理,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中日贸易代理,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0条 仲裁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国内贸易代理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关系贸易代理_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3_贸易代理由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关系贸易代理_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3_贸易代理是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www.huifenglogistics.com)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新的信息,联系人:常云。 产品: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本商机链接:http://www.cn5135.com/OfferDetail-25955822.html
手机版链接:http://m.cn5135.com/OfferDetail-25955822.html
企业名片
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常云(小姐)  /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东吴南路125号3幢1710室(邮编:215000)
联系电话:0512-65652740 手机:13962161537
联系传真:0512-65986039
电子邮箱:yun_chang@huifenglogistics.com 联系QQ:315713445
网铺地址:dw163268.cn.cn5135.com
相关分类:
发布商家: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电话:0512-65652740 手机:13962161537 传真:0512-65986039 厂商QQ:315713445
商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东吴南路125号3幢1710室 发布IP:123.58.33.73 (北京)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