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与张伟、山东君道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委托代理人单夫纯,临沂律师,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被告张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借款本金322692元及逾期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自2014年7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411元,临沂交通事故律师,诉讼保全费2270元,律师,由被告张伟负担。 侯建山与荆春岩、青岛金利盈运输有限公司、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单夫纯律师代理案件。被告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在两份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侯建山人民币4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被告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侯建山人民币3714.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驳回原告侯建山的其他诉讼请求。 临沂律师|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由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提供。临沂律师|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www.sanhelawyer.cn)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新的信息,联系人:单夫纯。 产品:三禾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