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李先生在兰山区新华路北段万阅城的宜信普惠公司贷了11万元。贷钱时,工作人员承诺月息0.78%,没想到却要按1.89%来还款。 对于此事,律师给出了与公司不同的看法。临沂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单夫纯认为,此事件中的焦点在于员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但根据事件过程来看,公司的说法经不起推敲,该员工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保证书合法有效,公司应按约履行。 单夫纯分析,业务员是公司的员工,他的书面承诺就属于职务承诺,公司必须按承诺履行。如果公司坚称该员工是个人行为,那么要看该业务员是否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根据“表见代理”制度,可认为员工是代表公司与李先生做出的承诺,那么公司则必须履行。当然,为保护交易秩序,公司可对因此事件造成的损失向该业务员进行追偿,律师,这属于公司内部的事,损失不应由作为第三人的李先生承担。 单夫纯建议,李先生可持手中的有效证据与该公司进行协商,临沂资深律师,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原告高某某(曾用名高某君),女,1972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单夫纯,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高某某与被告孟某国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苏光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单夫纯,临沂交通事故律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保全费520元,均由原告高某某负担。 律师|临沂资深交通事故律师|三禾律师事务所(商家)由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临沂资深交通事故律师|三禾律师事务所(商家)是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www.sanhelawyer.cn)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新的信息,联系人:单夫纯。 产品:三禾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