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原告毕秀香,女,律师,汉族,临沂资深工伤律师,居民。委托代理人单夫纯,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山东省临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旅游汽车分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沂州路77号。法定代表人范某某。被告彭庆玉,男,汉族,出租车司机。二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高洪才。被告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案件受理费1939元,由原告负担143元,被告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负担1796元。 委托代理人单夫纯,临沂律师,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彭庆玉驾驶的肇事车辆在被告临沂财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人身损害,因此被告临沂财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临沂资深律师,对其余损失,被告应在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双方未约定不计免赔,依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规定,被告的免赔率为20%,该20%的赔偿责任应当由被告彭庆玉承担,因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达成协议,约定原告不再追究被告彭庆玉的赔偿责任,可免除该被告上述赔偿责任;依照双方约定,原告应当返还被告彭庆玉垫付的款项1000元。 律师|临沂律师|三禾律师事务所(商家)由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提供。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www.sanhelawyer.cn)在法律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无限的热忱和激情,三禾律师事务所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单夫纯。 产品:三禾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