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4.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一般贸易代理报关,例如及时开立信用1证等等。 4.7 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2号(关于各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经港澳中转进口货物单证提交事宜的公告)为便利我国已签署各优惠贸易安排中“直接运输”条款的实施,加工贸易代理,现就经香港或澳门中转自贸协定项下货物的单证提交事宜公告如下:一、2016年10月1日起,贸易代理,1检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公司”)将启用“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香港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系统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签发《中转确认书》,同时终止在原产地证书上加盖未再加工印章的作业模式。此前香港海关已使用该系统签发《中转确认书》。《中转确认书》用于证明相关货物在香港期间未再加工。二、2016年10月1日起,澳门海关将启用“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系统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签发《中转确认书》。《中转确认书》用于证明相关货物在澳门期间未再加工。 一般贸易代理报关、贸易代理、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3(查看)由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一般贸易代理报关、贸易代理、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3(查看)是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www.huifenglogistics.com)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新的信息,联系人:常云。 产品:苏州浚辉进出口贸易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