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人孙女士在网上买了一件毛衣,16日她通过手机支付宝查看账单物流信息时,发现该快递的状态为“已签收”,这让孙女士觉得莫名其妙,因为她压根没有见到快件的影子。快件去哪了?又是被谁签收了?快递“被签收”很常见 孙女士并不是一个遇到快件“被签收”的消费者,也肯定不会是一个。作为快递的“一个环节”,签字确认往往被视为收件人确认的标志,而各家快递公司都有明确规定快件需要本人签收,代收的话需要有收件人授权或凭相关证件取件,但在实际收件过程中,快递员在没经过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让别人代签的现象,并不鲜见。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单夫纯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当买家与卖家订单交易成立后,且卖家发货了,但买家终没有收到货物时,不论卖家是否包邮,责任人都是卖家。“卖家则根据发货合同向快递公司要求赔付。”单夫纯说,“如果卖家拒绝赔付,买家可以投诉到淘宝客服,由淘宝客服处理纠纷及退款事宜。若淘宝客服处理未果,买家可以提起诉讼。” 2014年11月20日,李先生在兰山区新华路北段万阅城的宜信普惠公司贷了11万元。贷钱时,工作人员承诺月息0.78%,没想到却要按1.89%来还款。 对于此事,律师给出了与公司不同的看法。临沂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单夫纯认为,此事件中的焦点在于员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但根据事件过程来看,公司的说法经不起推敲,该员工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保证书合法有效,公司应按约履行。 单夫纯分析,业务员是公司的员工,他的书面承诺就属于职务承诺,公司必须按承诺履行。如果公司坚称该员工是个人行为,那么要看该业务员是否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根据“表见代理”制度,可认为员工是代表公司与李先生做出的承诺,那么公司则必须履行。当然,为保护交易秩序,公司可对因此事件造成的损失向该业务员进行追偿,这属于公司内部的事,损失不应由作为第三人的李先生承担。 单夫纯建议,刑事律师,李先生可持手中的有效证据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2014年,临沂资深刑事律师,1989年出生的张女士喜怀二宝,同年12月,她在兰山区半程镇卫生院实施了剖腹产手术,却因在手术过程中大出血而后不幸被摘除了子宫。据张女士的家属介绍,2014年12月27日,兰山区刑事律师咨询,半程镇卫生院对张女士实施了剖宫产手术,宝宝顺利娩出。但由于她一胎曾做过剖宫产,术中出现了黏连。该卫生院在未告知患者和家属的情况下,人工对子宫进行了剥离。术后,直接导致了她大出血。其家属在被该卫生院告知没办法的情况下,将她转院到临沂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而张女士的子宫在抢救过程中被切除。代理本案的律师山东省三禾律师事务所单夫纯认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兰山区资深刑事律师,实践中只有医学机构有过错情况下才由其承担责任,责任大小需根据有资质司法鉴定意见中关于“医学机构过错参与度”判决赔偿金额确定。单夫纯律师说,患方需要注意保留医学机构有过错,且该过错与患方自身损失中因果关系程度(过错参与度)的证据材料,才能获得判决支持。 刑事律师_兰山区资深刑事律师_单夫纯律师(商家)由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提供。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www.sanhelawyer.cn)是从事“临沂律师,单夫纯律师,临沂单夫纯律师,各类法律服务”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单夫纯。 产品:单夫纯律师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