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河北农村土地征收案例:拒绝信息公开怎么办?梁女士是河北省任丘市新华路办事处四街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承包的土地,一家人依靠种植庄稼换取微薄收入。然而,2015年9月,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未经任何事先告知的前提下,梁女士承包的土地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挖掘破坏,遍地壕沟。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梁女士一家人不明所以,几近崩溃,自家的承包地怎么就被毁了?以后的日子怎么办?后梁女士多方打听,得知此事可能与村内的土地征收事宜相关。眼看着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毁,生活质量每况愈下,梁女士一家孤立无援,不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经过深思熟虑,梁女士下定决心,不能坐以待毙,因深知自己法律知识匮乏,如果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一定要由的征收土地拆迁律师来为自己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经过多次咨询和朋友的介绍之后,梁女士反复斟酌,终选定了在征收土地拆迁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办案掠影】 圣运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根据梁女士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揽子维权方案,并决定由王优银主任律师和其团队主办律师代理该案件。圣运律师介入之后,根据梁女士提供的信息,结合梁女士面临的实际情况,果断出击,首先向任丘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违反法律查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在收到查处回复后,圣运律师将目光聚焦在回复中的多份土地征收文件的名字上,土地补偿费标准,并以此确定了下一步维权走向—本案的关键就在相关土地信息中。为了在之后的案件进程中掌握主动,王优银主任律师和其助理果断向任丘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信息公开,公开所指向的,便是土地征收文件。满心期待的梁女士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知晓自家承包地被破坏的来龙去脉了,然而苦等许久,信息公开却杳无音信。圣运律师紧紧抓住该违反法律点,当机立断,迅速向任丘市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任丘市国土资源局未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反法律,请求任丘市对国土资源局的违反法律不作为行为进行追责。在圣运律师的努力争取下,2016年2月29日,任丘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款第(二)项规定,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作出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山东农村拆迁案例:街道办强拆闹剧,终败诉收场【案情简介】 汪先生经营的网袋厂位于山东省日照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汪先生合法经营该厂多年,2015年7月17日,汪先生在未收到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其所经营的厂房遭到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拆除。汪先生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汕尾市土地补偿,面对强势的对方,加上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所以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找的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汪先生经过多次咨询和朋友的介绍之后,终来到北京,选择了在拆迁领域有影响的圣运律师事务所。【办案掠影】 圣运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根据汪先生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好维权方案,终决定由王优银律师和其团队主办律师鲁金艳律师代理该案件。通过认真仔细的研究汪先生的案件情况,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鲁律师发现本案的关键环节有两个,个关键环节是拆除房屋的实施主体问题,因为这是被告承担责任的前提。第二个关键环节是拆除行为是否合法。通过鲁律师的,根据汪先生提供的当地的出警记录,能力很强的鲁律师很快就发现,在拆除行为的现场有当地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指挥。由此便确定了此次拆迁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机关。接下来鲁律师发现被告北京路街道办不是适格的拆除行为实施主体,也没有合法的拆除行为依据。因此鲁律师向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鲁律师的努力下,经过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依法开庭审理,日照市中级人民依照《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街道办在2015年7月对汪先生厂房的拆除行为。 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汕尾市土地补偿|圣运律师事务所(查看)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www.bjsheng.com)是北京 东城区 ,法律服务的,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很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在圣运律师事务所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圣运律师事务所更加美好的未来。 产品:圣运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