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江苏拆迁系列之:信息公开不完全,行政诉讼维权益【事实概要】? ? 樊先生是江苏省宿迁市的一个普通居民,2014年,下达征收拆迁的通知,要对樊先生的老房进行了拆除并重建。樊先生心疼自己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但对于维权方面的信息知之甚少。为了核实自己老房子被征收的合法性,律师,和本村其他六个居民一起找到了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王优银主任,来北京进行详细洽谈之后,与王优银主任接洽来制定维权计划。【办案掠影】律师办案一辑:申请信息公开,维权迈出步。? ? 王优银律师和唐琦律师深入了解案情后,针对案件关键点进行探讨。指点王先生走出维权一步——向市国土局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申请发出后,市国土资源局很快进行了回复,但该答复书仅是针对“房屋征收补助费使用情况相关材料”的申请材料做出的,而对其他申请事项并未回复。? ? 樊先生面对的答复书有点不知所措,对自己想要的信息并没有完全回复。王优银律师和唐琦律师对樊先生的担忧进行了耐心的解答。面对信息公开不完全的情况,属于不作为,可以对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律师办案第二辑:信息公开不完全,提起诉讼维权益? ? ?樊先生面对两位律师耐心的解答,决定听从建议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希望以此来维权。? ? ?受理了案件后,市国土资源局对自己的行为也做出了辩护,国土资源局认为,土地律师,樊先生的起诉超过了起诉期限,并且已经对樊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做出了适当的回复。? ? ?王优银律师和唐琦律师认为,根据《人民关于执行<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长不超过两年。”在这个案件中,土地侵权律师,樊先生在15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提起诉讼,所以樊先生起诉未超过起诉期限。 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牢记这点技巧,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五个拆迁文件看拆迁是否合法! ? ?被拆迁人若想成为合格的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五项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市、县人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审查合格,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予以公布。涉及相关利益的被拆迁人要积极了解拆迁公告载明的各项内容及上述五项批准文件,如果确少任何一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拆迁人要求公示。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拆迁人不能提供前述必须公示的文件,则涉嫌违法拆迁,被拆迁人可以此为突破点进行行政诉讼或与拆迁方进行谈判。 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土地合同律师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www.bjsheng.com)的服务和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全网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产品:圣运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