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发布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分类,未经变更登记或者重新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襄阳高新区户外广告,应当停止户外广告发布,《户外广告登记证》由登记机关撤回。第十五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应当在右下角清晰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登记证号。但对不适宜标注登记证号的户外广告,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不作标注。
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天熙广告,襄阳高新区户外广告由襄阳天熙广告有限公司提供。襄阳天熙广告有限公司(www.xytianxi.com)的服务和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全网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产品:天熙广告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