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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惠济区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王利云律师】(在线咨询)|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7/9/21 3:44:20
惠济区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王利云律师】(在线咨询)|抚养权
钟某甲等诉吕某法定继承纠纷案【案号】(2014)桂民申字第454号【案件评析】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离婚律师【案件概述】被继承人钟镇及其配偶吕某的共有物有字画3幅(画家蒋鸿飞80年代作品)等。申请再审人钟某甲主张:本案的被继承人钟镇与吕某结婚前,还有过一段婚史,因此而认为一审判决未准确查实法定的继承人,遗漏当事人。原审判决认定被申请人吕某及其两个女儿钟某乙、钟某丙没有伪、篡改、销毁遗嘱缺乏证据证明。【法院判决】二审法院根据上诉人钟某甲的申请,到桂林委组织部调查了被继承人钟镇婚姻及其子女情况,被继承人钟镇婚姻及其子女情况与一审法院查明的情况一致。因此,钟某甲主张遗漏法定继承人的理由不能成立。【离婚律师网】根据被申请人吕某在原审提供的2008年6月5日的《遗嘱》,从形式上不符合我国《继承法》代书遗嘱的规定,是无效遗嘱;被申请人吕某提供的2005年3月1日《遗嘱》,系复印件,经鉴定,遗嘱人“钟镇”的签名与钟镇样本同名签名不是同一人所写,不符合遗嘱成立的形式要件,依法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原审法院认定本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并无不当。驳回钟某甲的再审申请。 蒋某诉金甲、金乙、金丙、张某、王某遗产赠与纠纷【案号】(2014)浦民一(民)初字第31419号【案件概述】向部分法定继承人口头表示接受遗赠即作出了接受的意思表示;不知遗嘱存在的,则不受时间限制【法院查明】离婚律师被继承人黄一愍系原告蒋某外公。被告金甲、金乙、金丙系被继承人的女儿,被告金丙系原告的母亲。被告张某、王某某系遗嘱中另两名受遗赠人,其中被告张某系被告金乙的女儿,也系被继承人的外孙女。被告王某某系被继承人生前保姆。被继承人于2014年3月11日死亡。生前于2012年11月9日自书遗嘱,载明:近身体尤感不适,防突然死亡,立此遗嘱,主要关于我的遗产的划分。一、百分之七十给蒋某作为在国外读书之用,读书期间由金丙管理。二、百分之二十给张某,作为今后深造或培养新生儿之用。三、百分之十给王某某,感谢她这些年在我过着半流浪生活期间,经常生病挂急,感谢她对我的悉心照顾。2014年3月11日,被继承人黄一愍去世。该份遗嘱由被继承人于2012年11月12日通过挂信函寄往其工作单位并由该单位保存。其法定继承人为被告金甲、金乙、金丙。原告长期在国外学习,于近日回国休假,在此期间通过被告金丙获知该遗嘱的存在和内容。【法院判决】婚姻律师被告金甲现无证据证明被告金丙已于2014年5月份看望原告时将遗嘱内容告知了原告,且原告及被告金丙对此均予以否认,本院考虑到原告蒋某一直在国外读书,被继承人去世时其刚刚成年,被告金丙在出国看望原告时并未告知遗嘱内容,较符合常理,故对被告金甲的意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张某未与被告金乙居住在一起,且被告金甲亦无证据证明被告张某早已知晓遗嘱内容。被告王某某在知晓遗嘱内容时,已向黄一愍的法定继承人金丙与金乙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且未超过接受遗赠的法定时间。因此可以继承相应的财产份额。</p 产品:【王利云律师】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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