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律师|法律土地纠纷广东中山拆迁案例:别让公告成为维权的幌子【案情概要】 ? 2014年8月19日,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居民侯先生接到中山市国土局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其中载明了“……经广东省报同意,房屋拆迁律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函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青苗及附着物所有权人对本方案内容有如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及等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中山市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律师总结】 ? 土地是极其宝贵的自然资源,房屋拆迁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它承担着生产资料和农民生存保障依据的双重功能,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旧城改造等工程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随之而来的是补偿安置矛盾的不断出现。因此,研究补偿安置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可诉性是不言而喻的。被征收人一旦认为方案不合理,应当尽快寻求人士的帮助,积极的寻找方案的之处以达到及时维护权益之目的。 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贵州拆迁案:村民在“平民告员”中完美制胜【基本案情】 ?五十多岁的张先生是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某村的村民,在村里已经居住了几十年的他没有料到自己会被卷入征收土地拆迁的风波中。事情起源是由于贵州省部分地区在加快城镇化建设过程要征收其所有的房屋。一纸征收土地通知打破了原本幸福的生活。于是张先生决定委托在行政诉讼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与高度的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办案掠影】维权辑:申请信息公开受阻 ?圣运律师介入案件后,先向当事人了解了相关的案情,北京房屋拆迁律师,经过细致分析后认为首先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为维权做好准备。于是圣运律师协助张先生向安顺市国土局西秀区分局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征收土地的相关文件,不料安顺市国土局西秀区分局在法定期限内并未做任何回复。维权第二辑:行政复议不尽人意 ?王优银主任和团队律师对其案件情况做了进一步分析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点非常明朗,即安顺市国土局西秀区分局不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系行政不作为,王优银主任建议张先生向安顺市国土局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安顺市国土局西秀区分局履行行政职责。随后,张先生在律师的协助下提起了行政复议的申请,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安顺市国土局以张先生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拒绝了张先生的请求。维权第三辑:行政诉讼完美制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张先生向县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安顺市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要求其受理自己的行政复议申请。经过审理,终支持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至此张先生请求信息公开的维权路终于画上圆满句点,也为下一步权利的争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法律土地纠纷圣运胜诉通告:诉讼胜广东省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人】:董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案情简述】: 董先生是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三乡村村民。2013年梅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关于同意收回江南新城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复函》,以复函的形式收回了董先生在江南新城规划范围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董先生不知所措,及时找到了圣运律所,进行沟通。圣运律所律师果断地认为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该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房屋拆迁律师咨询,遂帮助董先生起诉维权。然而,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圣运律所律师与董先生交流后,当即提起上诉。经过几番周折,大兴房屋拆迁律师,董先生的权益终于得到维护。【胜诉通告】: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接到上诉状后,经过开庭审理,裁定如下:1、撤销梅州市梅江区人民(2016)粤1402行初22号行政裁定;2、本案指令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案件受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房屋拆迁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大兴房屋拆迁律师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www.bjsheng.com)是从事“拆迁律师”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王优银。 产品:圣运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