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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厂房拆迁律师_圣运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_拆迁律师

更新时间:2018/3/23 4:59:53
厂房拆迁律师_圣运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_拆迁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河南拆迁案例:评估机构选择不合法,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 ?河南省商城县城关迎春台区域的房屋大多建于30年前,破损严重,基础设施落后。2012年12月8日,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发布《关于迎春台棚户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公告》,提供信阳市明宇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商城县隆盛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作为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择。后因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未能协商一致,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于12月11日发布《关于迎春台棚户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抽签公告》,并于12月14日组织被征收人和群众代表抽签,确定信阳市明宇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次房屋征收的价格评估机构。2012年12月24日,商城县作出商政[2012]24号《关于迎春台安置区改造建设房屋征收的决定》。原告文白安长期居住的迎春台132号房屋在征收范围内。2013年5月10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了房屋初评报告。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与原告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被告于2013年7月15日依据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商政补决字[2013]3号《商城县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原告不服该征收补偿决定,向人民提起诉讼。(二)裁判结果信阳市中级人民认为,本案被诉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存在以下问题:(一)评估机构选择程序不合法。 ? ?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于2012年12月8日发布《关于迎春台棚户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公告》,但商城县直到2012年12月24日才作出《关于迎春台安置区改造建设房屋征收的决定》,即先发布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公告,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这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款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规定与《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二)对原告文白安的房屋权属认定错误。 ? ?被告在《关于文白安房屋产权主体不一致的情况说明》中称“文白安在评估过程中拒绝配合致使评估人员未能进入房屋勘察”,但在《迎春台安置区房地产权属情况调查认定报告》中称“此面积为县征收办入户丈量面积、房地产权属情况为权属无争议”。被告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且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系因原告的原因导致被告无法履行勘察程序。且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权利人均为第三人文然而非文白安,被告对该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权属问题的认定确有错误。据此,一审判决撤销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三)典型意义 ?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从程序合法性、实体合法性两个角度鲜明地指出补偿决定存在的硬伤。在程序合法性方面,依据有关规定突出强调了征收决定作出后才能正式确定评估机构的基本程序要求;在实体合法性方面,强调补偿决定认定的被征收人必须适格。本案因存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已确定了评估机构,且补偿决定核定的被征收人不是合法权属登记人的问题,故判决撤销补偿决定,彰显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价值的双重意义。 法律土地纠纷圣运胜诉通告:诉讼胜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人】: 张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情简述】: 张先生在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繁荣街拥有住宅一处,其中117.6平方米的房屋和150平方米的房屋位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柏屹湖畔华庭的范围内。该处房屋于2010年5月被拆除,张先生经过咨询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了解到该公司项目资金严重不足,不具有开发资质。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拆迁律师,张先生向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查处违反法律申请书》,要求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反法律建设行为。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5年11月7日收到该申请书后至起诉前并没有处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先生特向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fa院提起诉讼,请求fa院判决被告不查处该公司违反法律施工行为的行政不作为违反法律,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胜诉结果】: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fa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判决如下:确认被告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反法律。北京圣运律师|拆迁律师|法律土地纠纷广东中山拆迁案例:别让公告成为维权的幌子【案情概要】 ? 2014年8月19日,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居民侯先生接到中山市国土局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厂房拆迁律师,在其中载明了“……经广东省报同意,拆迁律师,拆迁律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函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青苗及附着物所有权人对本方案内容有如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拆迁律师,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及等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中山市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律师总结】 ? 土地是极其宝贵的自然资源,拆迁律师它承担着生产资料和农民生存保障依据的双重功能,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旧城改造等工程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随之而来的是补偿安置矛盾的不断出现。因此,研究补偿安置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可诉性是不言而喻的。被征收人一旦认为方案不合理,应当尽快寻求人士的帮助,积极的寻找方案的之处以达到及时维护权益之目的。  厂房拆迁律师_圣运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_拆迁律师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www.bjsheng.com)的服务和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全网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产品:圣运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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