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范围高层建筑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范围1.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⑴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⑵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消防排烟窗开启角度,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⑶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2.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设施: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⑵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湖北消防排烟窗,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⑶封闭避难层(间);⑷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1)防烟楼梯为40Pa-50Pa;(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30Pa--25Pa。7.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8.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9.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电动消防排烟窗图集,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压值应符合第6条的规定要求。 消防排烟窗开启角度_奥品弘智能_湖北消防排烟窗由武汉奥品弘智能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奥品弘智能控制设备有限公司(aphzn.com)为客户提供“门窗,消防产品,智能家居设备,五金的批零兼营”等业务,公司拥有“奥品弘智能”等。专注于其它等行业,在湖北 武汉 有较高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吴经理。 产品:奥品弘智能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