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写实记录[功能简介--写实记录] 学生本人可以在管理员设置的时间段内录入个人的写实记录,家长、老师也可以为学生录入。可随时记录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情况和突出表现。针对每一条写实记录,同学可互相评价。在此基础上方便学校和教师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写实记录中的获奖、成果部分,由相关老师审核、公示通过的,可生成标志性成果,获得赋分或加分。本系统主要功能模块有:评价指标管理,基本信息管理,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家长评,过程性评价,写实记录,标志性成果,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详细信息请访问公司网站或联系我们。(图片说明:2017年5月4日嘉兴市教育局督查组赴桐乡市第六中学,开展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项督查。桐乡六中自2016年起应用本系统。)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各地关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老师、同仁,我们近期将在乌镇召开多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应用交流会,介绍评价系统的各模块功能和操作方法,并回答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同时给大家提供一个现场互动交流的平台。本系统可解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的一系列复杂问题,兼容高中、初中、小学各学段。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诚挚的邀请您或代表拨冗参加本次会议。联系电话:,济南升界软件有限公司,2018年6月5日。(图片说明:乌镇)[媒体聚焦] (注:淄博全市初中统一采用我公司开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以下内容转自淄博市教育局网站。)2014年1月13日,《山东教育报》头版,以“淄博市出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题,刊登我市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新闻消息。原文如下:淄博市出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评价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本报讯(记者周晶元)《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于近日公布。该方案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办法,依照市教育局每年制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执行,评价等级为D等次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该方案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日常行为、学业成绩和标志性成果认定四部分,分别按一定权重纳入评价结果。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包括道德修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实践六个维度;日常行为评价主要包括学校对学生实施日常行为管理各方面量化评价结果;学业成绩评价主要包括有关规定允许的各学科单元测验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等,由学校自行确定;标志性成果认定主要是反映学生各方面的标志性成果。综合素质评价是将基础性发展目标、日常行为、学业成绩和标志性成果的各学期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分别生成各部分终评价结果,再按照对应权重35%、35%、25%、5%生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淄博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制定相应的评价评定标准和工作细则,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举报和申诉制度、质量监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上传备案制度,只公示A等级的学生>名单,评价为B、C、D等级的学生>名单应以适当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允许学生及家长对评价结果提出质询。(图片说明:临淄区皇城二中绘百米画卷展学生风采)</p 产品:升界软件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上门服务交货说明: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