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羚圣伟杰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羚圣伟杰)是经工商局核准通过,湖北省开展性“会员制”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纠纷,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的看法上不一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因此而起纠纷。 订约定金的处理规则 主合同成立与否,定金合同均有效。1高人民法1院通过《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担1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订约定金问题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该解释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1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中介合同纠纷,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条是对立约定金作的解释,立约定金也被称为订约定金,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违反立约定金的应当按照担1保法第89条的规定进行处理。湖北羚圣伟杰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羚圣伟杰)是经工商局核准通过,湖北省开展性“会员制”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行政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行政调解必须坚持四个原则: (1)公平的原则 是指负责行政调解的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坚持公正的立场,秉公处理合同纠纷。对双方当事人不论单位大小,是本地还是外地,在调解地位上要一视同仁,不得偏袒某一方面。 (2)合理的原则 是指在调解中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待发生的纠纷,坚持调查研究,说服教育,以理服人。 (3)自愿的原则 是指进行行政调解时,就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不同意行政调解的,应指导、督促他们及时申请仲裁或诉讼。 (4)合法的原则 是指负责调解的部门要充分运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调解,不能充当“和事佬”,无原则的“抹稀泥”。调解成功后,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的内容须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湖北羚圣伟杰法律服务由湖北羚圣伟杰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湖北羚圣伟杰法律服务是湖北羚圣伟杰法律服务有限公司(www.hblswj.com)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张经理。 产品:羚圣伟杰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