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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圣运律师事务所(图)-强制拆迁律师费用-拆迁律师

更新时间:2019/3/7 5:56:06
圣运律师事务所(图)-强制拆迁律师费用-拆迁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性居住房屋的;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案情掠影】 ?宋先生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某村村民,2004年宋先生与同村村民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依协议合法取得了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原种场大教堤社区五福湾以南(五七海)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产权,协议中有约定,该村民与孝南区东山头原种场大教堤社区(原大教堤村委会)在1995年签订的《门前道路使用权的协议》,一并移交给宋先生本人,宋先生依该协议合法享有道路使用权。 ?后宋先生在原有土地房屋上修缮经营,兴办农家乐。 ?2013年,位于农家乐房屋门前的道路,不知为何,被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办事处派人挖掘,遍地壕沟,难以通行,道路已遭破坏,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了宋先生正常的生产生活。后宋先生得知,应该是和当地的土地征收活动相关。悲愤交加的宋先生咽不下这口气,并且,他实在是想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于是他毅然决定要为自己维权,为自己讨个说法,于是委托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收土地拆迁案件经验丰富的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下的刘德凤律师为代理律师,以此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维权过程】维权辑:起诉顺理成章 ?在接受宋先生的委托后,考虑到宋先生案件的特殊性(宋先生表示,拆迁律师,希望仅就道路维权),圣运律师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和充分的分析,凭借多年来在征收土地拆迁领域办案的经验,在时间成立了专案小组,以宋先生提供的材料为基础,以尽力实现当事人要求为原则,着手制作了行政起诉状,虽然侵权行为实施已久,但圣运律师一针见血地道破了侵权状态持续存在的现实,并指导宋先生将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办事处作为被告诉至孝南区人民,本来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儿,没想到反倒是出了问题。维权第二辑:成件大门难进 ?2016年10月下旬的,圣运律师专案组成员接到宋先生电话,称孝南区明确告知孙先生不予成件,且煞有介事告知宋先生:你不懂法我可以告诉你,东山头办事处是派出机构,你应该告孝南区......对于此种情况,圣运律师明确告知宋先生,没有必要和过多交涉,如不成件请直接出裁定。果然,几天后,宋先生收到了孝南区的不予受理起诉的裁定。圣运律师迅速出击,直接针对该裁定提出上诉,上诉状中写明:上诉人认为本案被告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办事处并不属于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故不应适用《人民关于执行〈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之规定。因此,上诉人对东山头办事处挖断道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拆迁律师排行,应当受理。维权第三辑:法律总有人懂 ?经过孝感市中级人民的审理,终认为东山头办事处并非孝南区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遂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强制拆迁律师费用,责令孝南区人民成件审理本案。圣运律师本着圣运律所“诚信、、 、以个案推动法治”的理念圆满的处理了本次诉讼,并成功地为当事人下一步争取赔偿拿到了关键的判决。【律师说法】 ?虽然行政诉讼已经实行成件登记制,但成件,依然是行政诉讼的一大难关。本案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并非不懂法,实则不愿为当事人成件。在行政诉讼中,成件难问题维权人多多少少都会遇到,很多时候因为法律意识不强、主观上易冲动往往容易走进死胡同,拆迁律师哪个比较好,认定不公,影响诉讼进程。通过委托、聘请律师维权是理性、明智之举。行政诉讼案件有其上的特殊性,以“”、多和打交道为特点的案件,律师无论是法律运用方面还是实务经验方面都有较强的优势。圣运律所也正是在多年行政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形成了的律师团队。因此,选择律师,理性维权,才会使自身的利益化。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圣运胜诉通告:诉讼胜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行法规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鹿城区 【委托人】:黄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行法规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鹿城区【案情简述】: ? 委托人黄先生系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杨府山人,在该村东北面建有一间一层房屋。2015年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在当地召开,黄先生本想可以改善居住条件,可以住进安置的新房。无奈鹿城区执行法规局却认为委托人黄先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00年开始在滨江街道思芳路进行建设活动,违反了《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款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款的规定,涉案房屋为违反法律建筑。因涉案房屋所处地块为城中村改造地块,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应予以拆除。故2016年10月22日,三被告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原告无奈之下,来到北京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代为维权。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时间将三被告起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胜诉结果】: 温州市中级人民接到起诉状后,经过圣运律师的据理力争,认定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事实和法律依据,遵循法定程序或正当程序原则。被告鹿城区执行法规局、滨江街道办事处仅向提供了用以证明涉案房屋为违反法律建筑的相关证据,均未提供被诉强拆行为合法性的任何证据,应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故被诉强拆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违反法律。判决如下:确认被告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行法规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鹿城区于2016年10月22日强制拆除原告黄先生的房屋的行为违反法律。  圣运律师事务所(图)-强制拆迁律师费用-拆迁律师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www.bjsheng.com)实力雄厚,信誉可靠,在北京 东城区 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理念将引领圣运律师事务所和您携手步入,共创美好未来! 产品:圣运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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