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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原阳彩礼律师法律咨询热线-要律师(在线咨询)-原阳彩礼律师

更新时间:2019/4/16 4:52:13
原阳彩礼律师法律咨询热线-要律师(在线咨询)-原阳彩礼律师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内部成员来说,是他们的一项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依法应当予以保护”,因此,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但是,基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质和方式,在离婚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原阳彩礼律师哪里找??(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这种应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无损其经济价值,则可按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离婚后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及当事人双方身体状况、谋生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分割。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有损其经济价值的,承包土地归一方经营,经营一方可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另一种情况是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2)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X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第X一,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1995年9月国务X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的通知》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的,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X院不予支持。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如果再分给迁入一方承包土地的份额,就会让另一方减少土地面积,迁入一方增多承包土地,有失公平,且会影响农村的稳定。第二,一方结婚后户X口迁入的,落户所在村的村集体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用集体的预留地、开垦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补给该户承包土地面积的,则迁入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法X院只对一方婚迁后此户增补的承包地部分予以处理。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原阳彩礼律师去哪找? (3)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X口未迁入的,则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不予支持。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离婚时,当事人已经实际耕种的土地,因发包方的原因而未签订农业承包合同,亦未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种情况下,法X院不能用司法权力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实际耕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当事人就实际耕种土地要求分割处理的,不予支持。? 好的原阳彩礼律师哪里找?就找要永辉律师!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违反协议离婚后以子女名义要求抚养费是否支持?违反协议离婚后以子女名义要求抚养费是否支持?  刘某(男)与张某(女)于2009年底登记结婚,婚后于2010年8月生育一子刘某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2年10月协议离婚,双方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婚生X子随刘某共同生活,刘某不要求张某支付小孩抚养费。2013年1月,刘某以小孩名义起诉张某,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 本案如何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张某作为刘某某的母亲,对刘某某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张某虽与刘某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不支付刘某某抚养费,但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刘某某仍有权作为原告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应判决张某支付小孩抚养费。原阳彩礼律师哪里找?  第二种意见认为,《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虽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小孩的法定义务,但并不限制父母在离婚时就小孩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双方均应诚实信用地履行。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适用于“必要时”,不能被随意地滥用,不能成为协议离婚双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借口。张某与刘某协议离婚才三月,不存在《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必要时”的情形,应驳回原告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刘某与张某离婚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双方均应履行协议约定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离婚协议系离婚双方对婚姻关系、夫妻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应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双方均应诚实而信用的履行协议内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该规定确认父母这一共同体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但并不禁止父母在离婚时就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支付作出约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X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该规定亦明确了对于子女抚养及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负担可由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刘某与张某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X子随刘某共同生活,刘某不要求张某支付小孩抚养费。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双方均诚实信用地履行约定。原阳彩礼律师哪个好? 二、子女有权超过协议约定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但仅以“必要时”为限 依诚实信用原则,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非依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可变更、撤销,原阳彩礼律师,但若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时所依据的基本客观事实发生重大变化,即发生重大情势变更,导致负有抚养义务一方无力履行抚养义务,若严格依照协议约定,将无法保障子女必要的生活、教育费用,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为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目的于保护未成年或无独立生存能力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赋予子女起诉父母要求支付超过原协议约定抚养费的权利,但由于其系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在司法实践中,相应诉讼权利多由离婚协议中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原阳彩礼律师排行榜,可能会在离婚时答应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离婚后却又以子女名义依《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要求支付抚养费。这便给了离婚协议中负有直接抚养义务一方在合法形式下假托子女之名义行掩饰其变更、撤销原离婚协议的不法目的。  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为了尽可能地维护未成年或无独立能力子女权益的同时维护协议或判决的法律约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子女只能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生活费、教育费权利。而何谓“必要时”,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无明确规定,但依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应为“重大情势变更时”,即达成协议时所依据的基本客观事实发生重大变化,一般而言,以下几种情形:1、依约定负有抚养义务一方死亡、失踪,造成约定履行客观不能;2、依约定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遭受重大人身事故,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丧失抚养能力;3、依约定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遭受重大自然事故、社会事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生活负担增加,无力履行抚养能力;4、被抚养人生活、教育费用超出预期地显著增加,负有抚养义务一方无力独力承担的;5、其他客观履行不能的情形。 刘某在与张某约定小孩随其共同生活并不要求张某支付小孩抚养费时,其对自身经济能力及抚养小孩可能产生的经济负担是认知的,依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原则,刘某其应忠实地履行约定,即便出现经济上一时的困难,刘某也应当自行承担。刘某在生活未发生任何重大变故的情况下,离婚后三个月便以小孩名义起诉张某要求支付抚养费,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阳彩礼律师哪个好? 综上,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同意第二种意见。? 的原阳彩礼律师哪里找?就找要永辉律师!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抚养关系变更能否导致离婚协议中财产重新分割?? 对于抚养关系的变更能否导致离婚协议中财产的重新分割,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目前理论界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合同是基于特定的事实而订立,当特定事实发生了变化,就应当允许当事人双方提出变更或撤消合同,即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说本案中,孩子的抚养关系发生了变化,也就致使原告同意协议中明显不公平分割财产的特定事实的基础已发生了变化,如再按以前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情况,对原告来说显失公平,况且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出发,也应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以抚养关系发生变更,导致推X翻了原离婚协议的内容的说法无法律依据,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并不必然影响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等内容。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原阳彩礼律师一对一咨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X院应当受理。人民法X院审理后,原阳彩礼律师法律咨询热线,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原阳彩礼律师哪里找?  二、离婚中的财产处置协议,其成立、生效、撤销、变更不应完全适用合同法规定的原则。因为婚姻关系的本质是一种身份关系,这种特定身份关系伴随着法定的财产关系,这种法定的财产关系却是允许婚姻关系当事人通过约定来加以改变的,但这类协议有其自身的特点,与一般民事合同存在不同之处,这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中亦得到了体现,该款将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 排除在其适用范围之内。由于离婚的男女双方毕竟与对方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因此,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认为在订立关于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会难以避免地掺杂一些感情因素。一方在感情支配下,可能答应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部分给予对方。衡量这类协议是否公平,不能像对待其他民事合同一样,以等价有偿作为唯X一的标准。故人民法X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不宜轻易认定协议显失公平而支持当事人撤销或者变更协议的主张。? 因此,原阳彩礼律师要永辉认为,抚养关系变更不能导致离婚协议中财产重新分割。? 的原阳彩礼律师哪里找?就找要永辉律师!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原阳彩礼律师法律咨询热线-要律师(在线咨询)-原阳彩礼律师由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提供。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www.yaoyonghuilvshi.com)在法律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无限的热忱和热情,要律师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要律师。同时本公司(www.ldgsls.cn)还是从事郑州工伤事故赔偿律师,郑州劳动仲裁纠纷律师,河南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要律师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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