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过户外健身器材来进行健身的市民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在锻炼身体的时候,可以产生一定的热量达到热身的效果。这样的锻炼既节省了居民的宝贵时间,还节省了很多去健身房的投资,让人担心的是现在的户外健身器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会在某一段时间对居民造成人身的伤害,所以,就得需要小区或者公共场所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其进行安装与维护,避免安全隐患的出现。
户外健身器材安装在水泥或石板地上,都是不科学的,存在质量隐患。此外,还应加强对老化健身设施的排查,这就需要社区加强监管和维护工作,做到家长监护、社区监管“双保险”。工作人员提醒,使用健身器材前相应要阅读和留意提醒标示牌和使用说明,如果器材标注了“儿童不宜使用”,监护人就要加强对孩子的看护,避免儿童使用这些器材。此外,针对一些“已损坏尚未修好”的户外健身器材,设施维护方应做好提醒和防护措施,家长也应让儿童远离,防止意外发生。采访中,一些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多设置一些适合孩子玩耍的健身器材。
近年来,由于室外健身器材的产量问题引发的伤人事故屡有发生,为配合标准的制定,从1999年开始,在近3年的时间里,有关部门体育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有关部门体育总局的委托,在我国范围内,对室外健身器材进行了全面的检验和检查。检查中发现室外健身器材存在10大质量问题,这是室外健身器材生产企业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尤其应该引起重视的。
器材存在下列现象时,应予以质量警示:
1、需要对竞技练习、特殊技巧等运动形式或运动强度的锻炼进行限制时;
2、其他需要警示的内容和事项;
3、存在不质量因素,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时;
4、对某些特定或限定的人群不适用时,如需要照管的老人、幼儿、病人、残疾人等;
5、需要对运动锻炼的人数和质量进行限制时。http://www.hbxgc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