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常见的法律风险1、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劳务派遣合同双方是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不包括用人单位,但当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人单位与派遣单位则承担连带责任。设置连带责任的目的是补充救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该规定同时加重了用工单位或者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2、对派遣人员独立承担责任风险在劳务派遣中存在派遣单位、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方的法律关系,其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实际接触,实践中存在不少由派遣单位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用人单位的情形,要求用人单位独立承担责任,从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 劳务派遣需承担管理者责任的风险。《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用工单位享有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进行指挥管理的权利,劳务派遣,相应的要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而实际工作中,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主要集中在后勤保障岗位,单位劳务派遣,主要由后勤服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由于后勤服务部门本身人员较少,加之劳务派遣人数多、岗位杂,电器维修、汽车驾驶等工作危险性高,管理难度及工作量较大。一旦劳务派遣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如交通肇事),将使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1.劳务派遣岗位的“三性”要求《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的岗位进行了明确限制,行政机关对劳务派遣岗位的管制将更加严格,国企劳务派遣,可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岗位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2.劳务派遣岗位的比例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也作了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3.不参加社会保险的风险有的用人单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而劳务型公司又未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会保险费。4.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的后果《劳动合同法》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在实践中,劳务派遣机构,有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并未通过相应审批,取得劳务派遣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机构较有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5.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特殊规定 劳务派遣-安徽锦卓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由安徽锦卓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派遣-安徽锦卓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是安徽锦卓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www.jinzhuorenli.com)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陶经理。 产品:安徽锦卓人力资源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