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的继承,法律规定:1、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只能在集体中交易。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的,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具有农民福利的性质。4、村民在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世代使用,没有时间限制(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继承人而言)5、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公民的遗产包括房屋。农村宅基地继承有以下几种情况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3、不与继承人一起生活,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的,但不符合宅基申请条件的(比如自己申请了宅基地),不可以继承。4、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5、城市居民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那么,重点来了!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如果父母去世,房子没倒塌,是可以继续住的。房子坏了,修缮一下,是可以继续住的。如果在父母去世之前修建的房子,是可以继续居住的。所以只要房子还能住,就可以做为自己的财产继承了,但是宅基地无法继承,没有推倒重建的权利。 厂房厂房(一):城中村城中村指的是在规划城市的范围内,集体征收土地房屋。这些房屋被归入城市规划范围后,房价会因此而提高。在这个情况下,假如以原来农村的价格去补偿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着物的话,业主在解决居住问题时便会困难重重。因此,人民行政审判庭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表示:“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二):房屋作被视为土地附着物在文章开头提及到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还没有制定,那么我们可以用什么法律依据来判断补偿呢?现时,农村土地或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可参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中第二十五条表明,在征收土地方案经过合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组织实施并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以及办理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至于在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条做出了说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附着物与青苗一起,其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规定”。市县需要公布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各地的标准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在每2至3年作出相应的调整。问: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可补偿的项目有哪些?除了常听到的青苗补偿费以外,厂房拆迁土地补偿,其他可补偿的项目还有土地,附着物和安置补偿。1. 土地补偿费就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因其拥有的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经济损失作出赔偿。2. 青苗补偿费就因被征用土地而受损的青苗,对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作出赔偿。3. 附着物补偿费就因被征用土地上被毁的附着物,例如房屋和其他设施,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 安置补偿费就因被征用土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支付作出赔偿。问:农村房屋拆迁又该如何补偿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在判断补偿金额时会考虑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参考房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为准。一、房屋补偿:房屋补偿指的是对被征收土地上建筑物的价值进行补偿,需要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在通常情况下,拆迁厂房怎样补偿,补偿金额会按不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而定。地级市需要按每年在各地地住宅房屋市场价格,制定出相应的价格表供居民参考。二、搬迁费及临时安置的补助金:各市一般都以就这两笔费用确定具体数额。如有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补助。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房屋装修补偿先由当事人协商,在没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会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列具体的补偿标准。由于市场价格会随时间改变,具体价格列表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的列表为准。四、停产停业的损失赔偿跟房屋装修补偿的情况一样,一般是又当事人进行协商,在没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会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这种赔偿只针对运营性房屋。五、补助和奖金补助金有两种:困难补助金和公摊补助金。困难补助金是指的是对贫困被拆迁人员进行的补助,由各地而定。公摊补助金则是一种额外补助,没有针对个别人群。另外,在各拆迁人成功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是,他们可以活得额外的补偿。不过要注意的是,这两种赔偿由各地制定,并非必然。虽然目前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被征收人发现在被强拆的过程中存在任何违法的行为,可以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并申请信息公开,三河厂房,透过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维权的过程有任何疑难,可以找信誉良好的律师代理。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释等,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我们先谈一下行政赔偿案件的受案范围:行政行为、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或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给公民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公民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而不予赔偿或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其次,我们讲一下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原告具有请求资格受害的公民,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以及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有权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撤销、变更、兼并、注销,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对其享有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具有原告资格。有明确的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厂房土地征收补偿,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由于据以强制执行的根据错误而发生行政赔偿诉讼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赔偿义务机关已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属于人民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或者在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 厂房动迁补偿有哪些(图)-厂房拆迁土地补偿-三河厂房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www.jklst.com)是一家从事“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行政诉讼”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北京京坤”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北京京坤在法律服务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产品:租用厂房拆迁怎么补偿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