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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房产-都嘉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房产继承咨询

更新时间:2019/10/11 15:21:36
房产-都嘉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房产继承咨询
夫妻共有可以主张房子无效吗?? ? ?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房产,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一方隐瞒另一方擅自将房子买卖,等另一方知道后主张撤销,这种情况可以主张买卖房屋无效吗?如何补偿第三人的利益呢?下面就请资深的英明房产律师通过下面的案例,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案情回顾:  张某与李某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张某购买李某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某处的房屋。张某支付定金后,李某主张该房屋系其与妻子陈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陈某不同意卖房,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李某答辩称:签合同时我并未告知陈某。因房屋属于我和陈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属于擅自处分财产,损害了第三人的权益。法院判决张某与李某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法条链接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7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第三人。”  都嘉房地产律师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第三人是否知道且同意张某与李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在合同缔约过程中第三人参与并以其行为表示对合同的认可。根据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张某对此负有举证责任,有义务证明第三人知道且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情况。张某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第三人认可房屋买卖一事。据此,法院判决张某与李某所签订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记者了解到,共有人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主张另一方与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的案件中,主张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的占到66.7%。 二手房购房合同怎么签  ? ?二手房购房合同有格式化合同,也有双方商定合同。但不论是那种合同,汶上房产网,都必须具备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以下是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的流程:  1、在签订合同前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严防假房主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比较多见的,受害者终往往是购房者,房产过户,因此必须严格核实房主身份;  2、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付款时间和过户时间。这个条款的重要性体现在卖房人希望得到价款,而买房者希望尽快入户。但是如果期间出现房屋市价有大的变动,就可能导致其中一方违约,带来麻烦。  3、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会存在如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其中有些费用是需要预付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否则容易引发纠纷。  4、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违约条款是整个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条款,它承担着法律救济的重要使命,合同在履行期间免不了会有违约现象,而通过违约条款的明确规定,房产继承咨询,可以确保受害一方能够及时得到救济。  5、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结合该房屋具体特点约定一些补充条款。二手房购房因为其性质关系,需要针对房屋本身的特点进行合同撰写,尽量将自己需要保护的权益都写入合同,这样才能比较可靠的保障购房的利益,减少买卖过程中的变数和麻烦。土地开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 ? ?随着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开发的范围也逐渐加大,在开发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诸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土地开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是要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统一。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编制和项目确定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凡开发废弃地都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生态退耕地区,对水资源不足的村组,要坚持“以水定地”,以农田整理为重点,努力完善防护林网,增加节水设施,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要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开发整理土地的用途应根据土地适应性和农业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限度发挥土地效益。凡闲置的土地、未利用地或被破坏的土地,按项目规划设计,开发整理复垦成耕地,并经项目验收,认定具备耕作条件的,视作补充耕地,在土地变更调查时按可调整耕地统计。在非农建设必须占用时,除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外,仍须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实行“占一补一”。再则,土地整理前要认真组织踏勘,尊重当地老百姓的意见,尽量做到实用,避免矛盾激化。  三是坚持用好土地整理和复垦的有关政策。鼓励单位依法运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折抵政策,开展农田整理;运用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政策,整理农村废弃建设用地;运用复垦土地置换政策,复垦历史遗留的厂矿企业废弃地;运用各项优惠政策,治理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切实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质量管理。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等各环节把好质量关,特别要加强用于补充建设占用耕地的项目质量管理,强化验收工作,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与建设占用耕地质量相当。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土地开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只要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来实行,土地开发与环境构建将不是一个矛盾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构建一个美好的明天。  房产继承咨询-都嘉律师事务所-房产由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dujiachina.com)拥有很好的服务和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全网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产品:都嘉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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