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机库 >> 法律服务 >> 房产-都嘉律师事务所-房产咨询
主营产品: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婚姻继承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供应]房产-都嘉律师事务所-房产咨询

更新时间:2019/10/11 15:35:18
房产-都嘉律师事务所-房产咨询
集体土地权属有什么法律规定?? ? ? ?一直以来人们都非常关心集体土地的权属法律规定,在政策法规中,尽管不同历史时期的土地权属界定不同,而且无疑在某些内容上存在繁复芜杂或模糊不清之处,例如,何谓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集体究竟何指,等等,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集体土地权属有什么法律规定?  根据现行法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体享有对农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不过,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利只限于农业用途,农地要转用于非农建设,除了例外的情况,[ 例外的情况包括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以及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参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必须先经由征地,由集体所有转归国有。《宪法》第十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所有的土地和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至五十一条并对征地批准权限、方案实施、征地补偿、补偿安置公告、补偿费的使用、被征地农民的安置等相关事宜做出了具体规定。  土地一旦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即与村庄和村民脱离关系,村民为何还要对其使用权的转让横加阻拦呢?村民的理由是,地是村里的地,(当初建供销社)需要用地,就应该给,也不能不给;但是,用完了,就该把地归还村里,退一步讲,即便土地不归村里了,因为当初是归村里的,要转让的话,也应先征求村里意见,村民也拥有购买优先权。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集体土地权属有什么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就好像一块悬在在家嘴边的肉,每个人都想咬一口,必不可少的产生纠纷。希望您看过上面的内容之后,对集体土地权属界定更加清晰。 集体组织可以转让宅基地吗  ? ?由于现在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由于外出打工现象加剧,不仅遗老遗少现象严重,还出现了很多闲置的宅基地,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擅自将宅基地出卖了,这种现象合法吗,下面我们就请都嘉房地产律师网的律师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房产咨询,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房产证上加名字,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即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房产,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理由是《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转让宅基地吗?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集体经济组织是不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是可以的,如果您对宅基地的问题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是对农民的一项特殊优待政策,也是农民的命根子,房产律师,一户农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随着现在机械化耕种的普及,在家务农的人民越来越少,很多宅基地都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下面就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适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或者集体;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  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所有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是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了解了上面的内容之后,您对宅基地继承的问题一定有了更深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下我们的律师。  房产律师-房产-都嘉律师事务所由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dujiachina.com)拥有很好的服务和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全网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产品:都嘉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本商机链接:http://www.cn5135.com/OfferDetail-61290960.html
手机版链接:http://m.cn5135.com/OfferDetail-61290960.html
企业名片
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张明英(小姐)  /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邮编:100102)
联系电话:010-53395671 手机:15901046780
联系传真:010-84720796
电子邮箱:547200781@qq.com 联系QQ:547200781
相关分类:
发布商家: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3395671 手机:15901046780 传真:010-84720796 厂商QQ:547200781
商家地址: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 发布IP:117.34.13.48 (陕西)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