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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芜湖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咨询-安徽君宏(推荐商家)

更新时间:2020/1/18 14:40:07
芜湖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咨询-安徽君宏(推荐商家)




交通事故中划分7:3责任是什么意思?法律咨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但是由于在司琺实践中,大部分的判诀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因此我们也常常将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说成7:3。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按照交强险的额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是11万、医用费是1万元、财产为2000元;不足部分,此时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芜湖法律服务,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1、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二、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这种情况下,由于交通事故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从保护弱者的人道主义出发,制定了以上赔偿划分标准。(一)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二)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三、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此时就没有倾斜保护行人与非机动车的弱势地位一说,因此如果认定为主次责任,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合伙债务应由合伙人共同偿还法律咨询: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合伙债务应由合伙人共同偿还,法律服务咨询,即使是合伙人未经手的业务也得偿还合伙债务。张某与王某合伙收购粮食往外地销售。张某负责向当地农户收购粮食,法律服务热线,王某负责粮食外调和销售事务。张某收购粮食时一般是付现金,现金不够时就向农户打欠条,自去年9月份以来,张某打下的欠条合计有10余万元。不久前,张某因意外事故躺在医院,昏迷不醒,于是农户们就拿着欠条找王某要钱,而王某则以自己未亲自经手收购粮食事务为由拒绝付款。那么,农户们可以要求王某给付卖粮款吗?王某应该向农户们付款,而不得以自己不知情、未亲自经手等任何理由推托给钱的义务。张某与王某合伙做粮食收购与销售生意,形成个人合伙关系。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人在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合伙债务。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基于合伙利益,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时形成的债务。我国《民琺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就是说,合伙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对某一个合伙人提出清掉债务的要求,也可以对部分合伙人或者全部合伙人提出清掉债务的要求。本案中,张某为了合伙人的共同利益收购粮食,在收购粮食时所打的欠条显然属于合伙债务。农户们可以要求张某或王某中的一人给付卖粮款,也可以要求二人共同清偿卖粮款。至于其中一人的实际清偿额已经超出其个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则应该通过合伙的内部追偿来解决。法律咨询:市民张某某咨询:我与李某系同学。去年,我向李某借了20万元,至今未还。上周末,我们在酒店聚餐时发生争执,李某指责我“欠钱不还”,是“败类”。我认为,李某的言辞侵1犯了我的名誉权。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有权要求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吗?该案涉及名誉侵权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一般为积极评价;名誉权则是公民对其名誉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为我国法律所明文禁止。《民琺通则》01条规定:“公民、琺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损害公民、琺人的名誉”。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李某在酒店公共场所骂张先生的行为给张先生造成了精神损害,侵1犯了张先生的名誉权。故根据《民琺通则》及其他法律规定,张先生有权要求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芜湖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咨询-安徽君宏(推荐商家)由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提供。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www.whjhlssws.com)在法律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无限的热忱和热情,安徽君宏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徐艳艳。 产品:安徽君宏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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