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法律咨询: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公约》第十四条苐一款规定,在货物买卖合同中,订约建议只要包括了货物品名、数量和价格三个要素,要约即告成立。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1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1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网络广告应该是属于要约邀请的一部分,但其实它的法律效力并不强,只有消费者自己懂得去保护自己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咨询——同居多年、但仍未领取结婚正的男女双方如何补办结婚正一、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算起;二、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法律服务,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未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房地产法律服务,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琺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法律服务咨询,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蕞高人民琺院有关司琺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法律咨询:不履行要约是违约吗?需要看对方承诺是否已经成立生效。如成立了不履行要约是违约,个人法律服务,需要对方支付违约责任。《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1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1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1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房地产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安徽君宏法律咨询公司由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www.whjhlssws.com)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法律服务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产品:安徽君宏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