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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芜湖法律服务-安徽君宏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服务咨询

更新时间:2020/2/19 13:13:44
芜湖法律服务-安徽君宏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服务咨询




法律咨询——我要离婚,但没办结婚正怎么办?2001年12月27日蕞高人民琺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琺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琺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这一司琺解释,首先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一规定较之上述1989年的司琺解释中必须双方同居时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显然放宽了对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其次,补办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合法化的必要条件,法律服务机构,其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法律咨询:侵1犯著作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1、侵害除去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著作权为在一定范围内的绝1对权,商业法律服务,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当其受到侵害时,除依一般规定请求回复原状及损害赔偿外,并享有排除侵害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原则上,著作权受到侵害者为作者本人,但著作权内容包括多种权利,又可分别做一部分让与,故一部受让人可在其受让范围内主张权利。其他无名、或用别名的作品的发行人,为了作者或著作权人的利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为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及名誉回复、著作人身权受侵害等救济的行使。而合作作品的各著作人或各著作权人,虽然未经其他著作人或著作权人的同意,但为了共同的利益,也可以行使该权利。至于著作人身权受侵害,作者尚生存时(著作人身权不得转让,仅可由作者本人享有),应由作者自行救济。作者死亡时,其遗嘱中除作者以遗嘱特别外,由其近亲属为其主张。侵害防止请求权的行使,已存在侵害的危险时为条件,因为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过度扩张则有造成滥用的危险,故应做较严格的解释。以过去曾有反复的侵害行为、现在在客观上又处于危险的状态、有受侵害的可能、以及依侵害准备行为的程度为判断标准。而主观上则与侵害除去请求权的行使相同,不以侵害人的故意或过失为要件。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被撤销的。赠与协议也是属于合同中的一种,那么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本文就该问题为大家做具体阐述,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开目前面临的问题。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无偿性。2,单务性。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4,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5,赠与为诺成合同。二、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芜湖法律服务,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2、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芜湖法律服务-安徽君宏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服务咨询由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提供。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www.whjhlssws.com)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业务,公司拥有“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等。专注于法律服务等行业,在安徽 芜湖 有较高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徐艳艳。 产品:安徽君宏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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