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主要集中在涉及因延误工期导致相应损失,例如工程ting工损失、工程材料价格上涨、工程设备租赁费用增加、人员工资增加、疫情期间用工成本、防疫成本等等。对于上述损失如何分担,法律、法规并无强制性规定,属于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已明确列举,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条款未做变更的,可依照约定处理。对于合同中未约定的其他损失,si法实践中一般依照公平原则处理。
这同样适用于市场营销和业务开发。这些领域对律所的战略意义越来越重要。有才华的人士不会想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这可能会“葬送”他们的职业发展)。在过去的几年里,法律行业的市场营销和BD人员的周转速度在1年半至3年之间。这明确地表明职业不匹配,而这些数据将变得更糟。在未来的几年里,律师事务所将越来越多地开始外包传统上由内部完成的员工职能。这一趋势已经开始于IT部门,但其他职能,如营销、人力资源、财务和设施也将跟进。未来的律师事务所将会有一个非常精简的员工团队和大多数外包给第三方的服务。这些决策有一定的风险,但也有很大的回报。新冠疫情的裁判方向:内蒙古自治区高ji人min法院2020年2月14日公布的《关于审理涉及新冠fei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指引》中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造成建设工程项目ting工或者不能按期开工的,属顺延工期合法事由”。浙江省高ji人min法院民一庭于2020年2月10日公布的《关于规范涉新冠fei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规定“确因执行疫情防控需要,造成工程项目ting工的,一般可以顺延工期”。</p 产品:尊知律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