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宁陕县火地塘至兴隆林区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 告
所属地区:陕西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火地塘至兴隆林区公路改建工程己由陕西省公路局以《陕西省公路局关于火地塘至兴隆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 公路函【2012】3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宁东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投 资+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陕西省宁东林业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投 资:1170万元
建设地点为宁陕县火地塘至兴隆林区。路线起点位于火地塘接G210,沿线经火地沟,终点位于兴隆村,路线全长23.4公里。本工程采用四级公 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K0+OOO~K7+400、K19+370~K23+400段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5米,两侧设置 0.5米碎石土路肩;K7+400~K19+370段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米,两侧设置0.25米土路肩。全线超高6%,路拱横坡为双向 2%。其余技术指标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C B01-2003)执行。计划工期为2014年12月12日2015年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2011年以来承建的四级或以上公路业绩不少于3个;项 目经理具备公路及相关注册建造师证(二级或以上)、安全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 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 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7:30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2月9日 14:3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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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