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通州工业开发区排水管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 告
所属地区:北京
1.招标条件
通州工业开发区排水管道清淤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受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通州工业开发区排水管道清淤工程
2.2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
2.3 实施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2.4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包括清淤疏通光华路雨水方涵,定期清理沿线排水管道,以及路面雨篦;增加小学 校路口雨水管道55米,增设雨篦4处;开发区排水方涵尾段1450米,全部挖开至方涵顶,更换盖板并清淤,修建检查井,并定期清理;开发区排水方涵尾闸,根据需要随时开启关闭,并设专人进行维修看护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3.5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3.6 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7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9 在北京市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3 资格审查:招标人在报名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
①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年检记录);
② 有效的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
③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外地进京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明;
⑤ 安全生产(具有有效期的);
⑥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见招标文件。(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邮 箱: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