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乐东县海榆西线225国道(九所-中灶桥段)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 告
所属地区:海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海榆西线225国道(九所-中灶桥段)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审字【2014】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乐东县海榆西线225国道(九所-中灶桥段),建设规模:此次人行道改造工程按二级公路的人行道标准建设,改造总长5675m,改造宽度1~3m不等。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备《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且业务范围需满足招标所需的资质要求。
3.2投标单位须提供经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8日15时00分
联系人: 李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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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