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 告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_11661620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国内资金
: 所属地区:天津
: 招标人:静海县交通局
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道路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静发改审批[2014]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静海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为进一步完善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周边路网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载体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据静海县交通路网规划,实施本项目。
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道路工程项目包括新建主干路一、主干路二和次干路一三条道路工程,线路总长1088米,其中:主干路一道路工程,位于厂区东侧,线路起于港静公路,止于拟建次干路一,路线全长551米。全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12米,两侧各设置3米宽绿化带。
主干路二道路工程,位于厂区西侧,线路起于在建厂区警卫室,止于港静公路,线路全长88米。全线采用双车道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8米,两侧各设置4米宽绿化带,沿线新建涵洞1道。
次干路一道路工程,线路起于主干路一,止于主干路二延长线,线路全长449米。全线采用单车道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7米,两侧各1米种植行道树。
同步实施道路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建设。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5月30日,共计16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同类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 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外地进津企业中标后需按照天津市建委有关规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办理进津备案,不能按时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11月17日至2014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Θ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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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