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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威能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0/6/3 10:03:07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威能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 ? 张某于2010年5月1日进入XX公司处工作,任技术工程师一职,入职后,XX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并拖欠了6个月工资,张某不得不离开XX公司,离职时,张某向XX公司索要工资,但XX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未予发放,并表示尽快补足其工资。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张某遂申请劳动仲裁,并提出了多项请求。? ? ? 1、支付拖欠张某2011年10月、11月、12月及2012年1月、2月、3月份的工资共计360000元;? ? ? 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7000元;? ? ? 3、补缴张某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 ? XX公司经通知没有到庭也未提交任何书面意见。经审理查明:张某诉称于2010年5月1日入职XX公司从技术检测工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书》,该合同约定期限自2010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止,试用期为三个月。同时约定张某试用期工资4800元,转正后工资6000元。张某工资通过转账代发,根据张某提交的《账户历史明细清单》,XX公司并未发放张某2011年10月、11月、12月及2012年1月、2月、3月份的工资,但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已经正常缴纳。张某于2012年3月25日离职。庭审中,张某主张其因XX公司拖欠工资离职。? ? ? ? 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XX公司未支付张某2011年10月、11月、12月及2012年1月、2月、3月份的工资工资,其理应支付。? ? ??《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XX公司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本案XX公司经本委合法通知未到庭,可依法作出缺席裁决。? ? ?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张某工作期间,XX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张某劳动报酬,故XX公司理应依法支付张某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西安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shen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dan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个合格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至关重要。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拥有的劳动合同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 ?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符合情况时,劳动争议纠纷,已经订立的劳动合同没有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劳动合同无效。符合上述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无效,但并非全部无效,也可能存在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相关部门确认。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拥有的劳动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期待与您合作。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威能律师事务所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www.wnlvshi.com)是陕西 西安 ,法律服务的企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威能律师事务所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威能律师事务所更加美好的未来。同时本公司(www.wnfawu.com)还是从事企业律师,西安常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服务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威能律师事务所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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