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一方可以像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那么相对人在受到合同解除通知之后应该怎么做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合同相对人收到解除通知后,必然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认可合同解除方解除通知的内容,对解除通知不持异议。此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合同解除的相关后续事宜或者放弃异议权,按照通知的时间履行合同后续事宜,相对方对解除通知无异议的,合同自相对人收到解除通知之日或解除通知约定的日期解除;二是相对人对解除通知有异议,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相对方对解除通知有异议的,应当在解除通知约定期间或法定期间内(三个月)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郑州安博】不断提高律所的水平,提升服务水平,并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为客户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客户中有着非常好的声誉。 现在由于房价较高,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但是由于双方在履行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时,很容易就其中的一点或多个方面产生分歧,这时就会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出现纠纷的一些情况及解决方法有哪些吧:当事人就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出租方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就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以上就是在租赁房屋时,可能会出现的纠纷情况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的话,您可以到【郑州安博】进行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的解决方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当一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要求之后,法院根据对事情的调查,会决定是否想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如果相对方收到了合同解除通知的话,应该怎么做呢?合同相对方对解除通知虽有异议,但是未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提出,抑或未按照法定程序路径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应视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实现。如果相对方未依照法定期间或法定途径对解除合同通知提出异议的,如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合同应在解除通知约定之日或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解除。【郑州安博】是一家专门定位于为企业提供全新模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兼具其他民商经济业务的化、规模化、公司化管理的商务律师事务所,从法律、企业类别、律师业务类型等各方面对团队成员进行精细的分工,旨在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p 周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郑州安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www.anbozz.com)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同时本公司(www.qiyefalvtijian.com)还是从事郑州与企同行沙龙活动,郑州与企同行法律培训,郑州企业法律培训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郑州安博】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