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那么出现此类纠纷的原因都有哪些呢?这主要从双方立场来看,立场不同,出现纠纷的原因就不一样,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司法实践中,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和合同效力纠纷的数量相近,其中出租方和承租方主张解除合同的比例也相近。出租方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承租方未经同意违法改建、拖欠租金、擅自转租等。承租方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出租方交付房屋不符合规定、出租方未配合办理消防或验收手续、承租方经营不善提前退租、第三人原因等。【郑州安博】不断提高律所内律师的水平,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如果您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问题需要解决的话,欢迎联系我们进行咨询哦,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现在人们离开家乡外出工作,普遍的都是在租房子住,而在租房过程中,很多人都会成为“二房东”,然而在进行转租的时候,我们需要与出租方进行协商,否则会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方转租的,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赔偿损失。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转租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方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方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郑州安博】在发展过程中,秉承、专注的精神,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完善、有效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如果您遇到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需要咨询律师的话,欢迎联系我们律所,我们将为您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关于房屋内的物品受到了损坏,而双方就此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而引起的,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这一点,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方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方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郑州安博】在为客户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解决方案时,秉承、负责的态度,由行的律师团队进行解决方案的制定,在客户中有着非常好的声誉。</p 洛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郑州安博】(诚信商家)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www.anbozz.com)有实力,信誉好,在河南 郑州 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理念将促进【郑州安博】和您携手步入,共创美好未来!同时本公司(www.hnlvshiwang.com)还是从事民商事纠纷诉讼,民商事争议诉讼,民商事案件诉讼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郑州安博】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