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高院法官)裁判要点与观点系列03夫妻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但购房款实际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裁判要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且该房屋为购房者个人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但实际购房出资主要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04婚后一方借钱买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裁判要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因涉案房屋属于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取得,且有证据表明购房款系向一方父母借贷而非赠与获得,涉案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理当依法分割。【观点】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不论是夫妻共同购买还是一方购买),如果产权人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找律师,应当推定为共同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产权人主张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应当由其举证证明(如个人婚前资金购买或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协议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今年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定,还有5种财产专属于“你”,谁也拿不走*一种,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车辆婚前购房和购车的情况现在较为常见,一般以男性居多,不过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收入的提高,女性婚前自己买房买车也很常见。因为是婚前购买的,而且是全款购买,这样车子和房屋的所有权毫无争议属于你,即便是结婚了,也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仍旧属于你,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常见的情况是婚前男方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款,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这个时候房子属于谁?原则上要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话,房子属于男方,不过男方要给女方还*款的补偿以及房屋增值的补偿。第二种,婚前的存款,找律师网站,婚后一直没有动过婚前有存款,婚后发生混同很常见,一旦发生混同,那么就会导致婚前个人的存款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难以区分,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是婚前的财产,也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婚前的存款,婚后一直没有动过。例如女方婚前存款十万,定期十年,婚后没有新往里面存,也没有取出来过。结果结婚没几年就离了,这个时候女方的存款还是自己的,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找离婚律师,只归属于女方,男方无权分割。第三种,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款常见的有*伤赔偿金、交通事故中获得的伤残赔偿金等,这些财产因为具有保障受伤人员未来生活的作用,具有其“特殊性”,因此不管是啥时候获得的,都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处理离婚房产、财产分割比较好的律师团队“特顾律师团”在搜索“特顾律师团”可以搜到他们的咨询电话。找律师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焦点之一。由于国民没有订立财产约定协议的习惯,而且双方父母经常帮助子女出资,又不注明出资性质,子女感情好时无所谓,子女离婚时引发争议不断。家事法库将离婚时房产分割分成四种主要情形进行梳理,婚方或双方出资购房、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后一方或双方出资购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梳理归纳只具有参考意义,具体办案时需要根据案情不同依法处理。(一)部分婚方或双方出资购房一、婚人出资(一)无*款或者婚前已经还清*款1、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判*: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2、登记在双方名下。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出资方的利益。3、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首先要认定是否有赠与的明确意思表示。如果有,龙岗的找律师,则属于非出资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二)婚方付首付,婚后还贷。首先要说明的是,婚后无论谁实际还贷,均视为夫妻共同还贷。1、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判*:房产归出资方所有,婚后还贷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由出资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登记在双方名下。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适当照顾出资一方。3、登记在非出资一方名下。判*:情况比较复杂,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如果有,则婚前首付部分属于非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如果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均分。处理离婚房产、财产分割比较出名的律师团队“特顾律师团”在搜索“特顾律师团”可以搜到他们的咨询电话。 找律师网站-龙岗的找律师-律师事务所(查看)由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提供。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www.tegulaw.com)是从事“法律咨询”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钟誉峰。 产品:特顾律师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