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机库 >> 法律服务 >> 电话咨询律师-房产律师-南山的律师
主营产品:法律咨询

[供应]电话咨询律师-房产律师-南山的律师

更新时间:2020/8/20 21:00:27
电话咨询律师-房产律师-南山的律师






离婚协议签订实务问题:1、离婚协议生效以婚姻关系解除为生效条件,离婚关系未解除,签订的离婚协议未生效;2、离婚后,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应按照协议履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律师电话号码,*决对方履行。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对离婚协议分割不满意,想重新分割的,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且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起诉至*院亦不被支持。法条依据:高人民*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院应当受理。人民*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讼请求。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诉争房产无产权证书的,离婚时如何分割【裁判要点】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当事人申请分割符合法律规定,*院依法予以分割。关于房产,宝安区律师,因无产权证书,*院只确定使用权,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生活及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酌情处理。【观点】在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只享有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故对当事人双方就房屋所有权提出的*讼请求是不能支持的。《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对此明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院不宜*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决由当事人使用。”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三、有利于生活,律师电话,方便生活原则:处理财产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应当理想分析财产的效用的,在谁手中可以发挥到更好的价值,不能简单的坚持一刀切,一人一半,分完散了。对于分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按照离婚时价值合理充分的补偿。四、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有损、集体和他人的的合法权益,应当正确的行事,不得背离权利应有的社会目的或超越应有的限度,以至于损害他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五、诚实信用原则:在离婚中财产分割时应当如实对于自己财产声明,电话咨询律师,保障另一方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分割中知情权,如果有违反的,按照婚姻法规定:一方隐匿、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造债务企图侵*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债务一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而且根据*法总则的规定。自受害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3年内可以请求*院再一次请求分割。在离婚分割中除了遵守上述的原则的,还应当对于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财产。这里的承担义务主要是对家庭生活中对老人照顾和子女的照顾义务承担多的一方。另外说明的是对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一方在离婚时生活困难的或者一方抚养子女的可以从帮助的照顾的适当的多分一些财产。重点提示:如果婚姻走到了尽头,应当马上对财产的归属处理考虑。在离婚之后处理会有很多的麻烦和不可控制的局面,导致非常被动。很多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财产归属于子女,不动产归*方那个,但未做不动产变更登记。谁再嫁人的就等于放弃财产的所有权或放弃子女的抚养权。谁提出离婚,净身出户等等,一些非常狗血的约定条款。这些统统因为违反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所以一定要慎重对待!律师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电话咨询律师-房产律师-南山的律师由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提供。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www.tegulaw.com)是广东 深圳 ,法律服务的企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特顾律师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特顾律师更加美好的未来。 产品:特顾律师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本商机链接:http://www.cn5135.com/OfferDetail-74758816.html
手机版链接:http://m.cn5135.com/OfferDetail-74758816.html
企业名片
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钟誉峰(先生)  /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上海市·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1520-1705883 手机:13530878985
联系传真:1520-1705883
电子邮箱:zofeng@foxmail.com 联系QQ:24859469
相关分类:
发布商家: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电话:1520-1705883 手机:13530878985 传真:1520-1705883 厂商QQ:24859469
商家地址:上海市·上海市·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 发布IP: ()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