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六:过了仲裁时效还有时效。当前企业的时效意识偏低,尤其是对于仲裁时效的意识更是薄弱。劳动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即仲裁时效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超过仲裁时效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实践中由于各方面原因企业丧失仲裁时效的案例不胜枚举:有的企业因根本不知仲裁时效为何物而丧失了时效;有的企业则自认为一直在同员工交涉可导致时效的中断(实际上这并不导致时效的中断)而丧失了时效;有的企业则以不办理退工手续为手段逼迫员工承担违约责任,而并未及时采用仲裁手段,结果逼迫未成(退工的问题前已述及)反而时效已丧失;有的企业则盲目自信地认为,仲裁时效过了但是时效还未过,仲裁不受理仍可,实际上我国实行“先裁后审,仲裁前置”制度,即劳动仲裁是的必经前置程序,这意味着,如果确已丧失了仲裁时效,那么即使进入了程序,企业也丧失了胜诉权。大量的实例表明,当前企业的时效意识确需增强。 二、下岗职工与新单位之间关系。下岗职工在单位每月领取一定的生活费,企业用工情况,与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但较长时间内没有在单位上班,完全有时间和精力另找工作。在新的单位上班后,与新单位必然形成劳动关系,同一劳动者与不同的单位就形成了双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际上承认了双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从此条的反面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劳动者能胜任用人单位的工作,则允许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此条同样承认了双重劳动关系。下岗职工没在原单位工作,企业用工制度,谈不上对原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因此,确认下岗职工与新单位的劳动关系是肯定的。同理,内退人员与新单位也可建立劳动关系。七、人与的关系。在工作的有两类人,一类是行政人员,镇江企业用工,如收费员、管理人员等,企业用工合同范本,他们自然与成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类是人,在中占绝大多数。实际上人与有双重的关系,一是具有代理关系。人都有资格,代理从事保险业务,与客户订立保险合同,与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二是具有劳动关系。人服从的管理(上班实行签到制),遵守的规章制度,从事有报酬的保险活动(工资制度一般是底薪加提成),与具有财产和人身的双重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实践中,人在从事保险活动中受伤或后,有的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按标准赔付,这是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人民应不予支持。 企业用工情况-中力资源-镇江企业用工由中昊人力资源服务(镇江)有限公司提供。中昊人力资源服务(镇江)有限公司(zhrlzy.fht360.com)在劳务输出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中力资源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韩发展。 产品:中力资源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