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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郑州安博】婚姻家事纠纷-巩义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处理

更新时间:2020/9/12 1:06:24
【郑州安博】婚姻家事纠纷-巩义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处理






婚姻家事纠纷到离婚的地步的时候。就要考虑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下面随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下面的信息可以给你带来帮助!1、签订离婚协议书要厘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切勿混同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提前分清楚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依据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继承遗产、知识产权收益均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生活用品、医疗费补助费、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平等分配。【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秉承以诚相待的态度,通过团队之间的协作为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案。 很多婚姻家事纠纷发生的原因都是因为财产分割不均造成的,因此在电视剧中,我们经常能见到夫妻双方签订忠诚协议的场景,约定了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的话,就“净身出户”,现实中也有很多人会签这样的协议,那么这类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夫妻是否忠诚属于情感道德领域的范畴,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法律虽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类似协议,但亦无法律对此赋予强制执行力,无过错方以此为由主张分割财产,不予支持。但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等相关因素,对无过错的夫妻一方酌情予以照顾,以平衡双方利益,从而发挥家事审判的正确价值导向,充分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社会稳定。经过科普,大家是不是又了解到一些实用的法律常识了呢?如果您已经遇到了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到【郑州安博】来进行咨询,我们可以为您制定详细的问题解决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咨询!现在社会中,离婚成为了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而由此引发的婚姻家事纠纷也越来越多,其中涉及较多的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就会出现纠纷,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其中一种情况吧: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比较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的情况,《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分为婚前行为和婚后行为区别对待: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郑州安博】是一家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有着非常的律师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婚姻家事纠纷等众多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如果您有需要的话,欢迎来电咨询。</p  【郑州安博】婚姻家事纠纷-巩义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处理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与招标”就选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www.anbozz.com),公司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多年来,【郑州安博】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周主任。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郑州安博】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同时本公司(www.zzanbo.com)还是从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国有企业法务,国有企业一年法律顾问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郑州安博】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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