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婚姻家事纠纷遇到等,婚姻法如何处理呢??下面随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下面的信息可以给你带来帮助!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的;(四)遗弃家庭成员的。” 注意,这里规定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一方与第三人长期持续性的共同生活。与一般的是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区别在于时间,同居不同于,同居是突出的长期持续性的共同生活,而则是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一方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关系。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多个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可以为广大客户提供多方位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在诉讼离婚的案件中,很多的婚姻家事纠纷都是由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而引起的,因此大家需要对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有相关的了解,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吧:保护妇女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郑州安博】是一家拥有律师团队的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以、专注的态度,为广大客户提供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在行有着非常好的声誉,欢迎广大客户前来咨询。由于很多人对于《婚姻法》了解的不多,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双方就离婚的条件协商不一致,就会出现婚姻家事纠纷,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暴或迫害、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涉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从而难以共同生活的。如果一方要离婚,对方拒绝同意的话,可以到【郑州安博】进行咨询,我们有婚姻家事纠纷方面的律师队伍,能够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相关规定,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快快来电咨询吧。</p [郑州安博]婚姻家事纠纷-郑州新郑婚姻家事纠纷收费标准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www.anbozz.com)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同时本公司(www.lvshinajiahao.com)还是从事智能法律顾问,智能科技法律顾问,人工智能法律顾问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郑州安博】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