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I级人民I法I院关于房产案件若干争议问题的处理意见犯承Z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问题出Z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Z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Z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Z人请求出Z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I法Z院应予支持。但承Z人的损失如何计算,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倾向性意见认为,对于Q犯承Z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若无约定的,出Z人则应赔偿由此对承Z人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升值损失的确定,应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Q犯承Z人优先购买权之日、承Z人知悉或应当知悉权利被侵害之日等的房屋市场成交价格变化等情况,还应综合考虑承Z人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予以合理确定。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所购房屋,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进行分割?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现在许多即将步入新婚殿I堂的新人在婚前都有了各自的房产。那么,如果在婚后一方将上述房产出卖,并用所得房款购买新房用于双方共同居住,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可分割该新房吗?法律给我们的是:不能。因为该新房属于“个人财产替换物”,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新房在婚后随着房价上涨而产生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依据《ZI高人民I法I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该条规定,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自然增值,那么该收益则仍然是个人财产。为什么呢?因为婚方个人所购买的房产随着房价的上涨而增值,该增值的发生是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努力、管理并无关联。换言之,该增值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市场行为作用的结果,因此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应为个人财产。不过,闵行区的房产律师,如果一方在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所购买的房产是用于投资,律师房产,那么对于投资收益就由于人为因素的介入成为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无房产证不能办理公证,房产律师费,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被允许进行交易的。房产的买卖以办理了权属的转移登记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不会保护不能过户的房屋的产权交易。根据《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I假I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律师房产-房产律师-闵行区的房产律师由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提供。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有实力,信誉好,在广东 深圳 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理念将促进特顾律师和您携手步入,共创美好未来! 产品:特顾律师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