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机库 >> 法律服务 >> 离婚后夫妻房产纠纷-浦东新区的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特顾律师
主营产品:法律咨询

[供应]离婚后夫妻房产纠纷-浦东新区的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特顾律师

更新时间:2020/9/27 11:43:01
离婚后夫妻房产纠纷-浦东新区的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特顾律师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江苏高院《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2019.7)(2)尚未获得保险金的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离婚时仍处于保险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夫妻双方主张分割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应予支持。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退保或者继续履行保险合同。投保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投保人愿意继续履行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夫妻一方为投保人,夫妻另一方为被保险人,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退保或者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协商一致退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愿意继续履行的,获得保险合同利益一方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投保人要求退保,而被保险人要求继续履行的,保险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获得保险合同利益一方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离婚后如何才能主张重新分割财产?周某和易某原系夫妻,2006年3月生育一子。2010年2月,周某和易某签订离婚协议,浦东新区的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约定:1.周某和易某离婚;2.孩子由易某抚养,周某给孩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离婚后夫妻房产纠纷,至孩子18岁;3.上海市宝山区某房产归易某所有,易某向周某支付上述房屋补偿款40万。2010年2月9日,周某和易某进行了离婚登记。然至2011年9月,周某提起了*讼,以离婚协议是受欺骗所签,应为无效为由,要求重新分割房产。*院认为:相关*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院应当受理。然周某提起*讼的时间距离他们二位达成离婚协议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年的除斥期间。且经审查,周某与易某的房产分割协议的订立过程中,并无*法及不当之处。周某也没有拿出证据证明易某在订立离婚协议中存在的欺骗事由。故对于周某的诉求,*院不予支持。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03夫妻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但购房款实际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裁判要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且该房屋为购房者个人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但实际购房出资主要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04婚后一方借钱买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裁判要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因涉案房屋属于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取得,且有证据表明购房款系向一方父母借贷而非赠与获得,涉案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理当依法分割。【观点】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不论是夫妻共同购买还是一方购买),如果产权人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应当推定为共同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产权人主张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应当由其举证证明(如个人婚前资金购买或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协议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离婚后夫妻房产纠纷-浦东新区的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特顾律师由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提供。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是一家从事“法律咨询”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特顾律师团”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为先,用户至上”的原则,使特顾律师在法律服务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产品:特顾律师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
本商机链接:http://www.cn5135.com/OfferDetail-76247423.html
手机版链接:http://m.cn5135.com/OfferDetail-76247423.html
企业名片
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钟誉峰(先生)  /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上海市·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1520-1705883 手机:13530878985
联系传真:1520-1705883
电子邮箱:zofeng@foxmail.com 联系QQ:24859469
相关分类:
发布商家: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电话:1520-1705883 手机:13530878985 传真:1520-1705883 厂商QQ:24859469
商家地址:上海市·上海市·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 发布IP: ()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