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高院法官)裁判要点与观点系列03夫妻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但购房款实际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裁判要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且该房屋为购房者个人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但实际购房出资主要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04婚后一方借钱买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裁判要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杨浦区夫妻离婚房产纠纷,因涉案房屋属于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取得,且有证据表明购房款系向一方父母借贷而非赠与获得,涉案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理当依法分割。【观点】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不论是夫妻共同购买还是一方购买),如果产权人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应当推定为共同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产权人主张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应当由其举证证明(如个人婚前资金购买或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协议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房产纠纷律师在线,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离婚财产分割的50个法律要点!4.个人财产:夫妻间没有前述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是:(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一方的财产;(6)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药生活补助费;(7)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法律知识,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9)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10)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法规,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高人民*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院应当受理。人**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讼请求。综合你写的情况,起诉要60万就可以了。60万有的还没有到期,你可以先起诉到期的。你的文字里看得出非常压抑。律师不一定都是花钱请,你可以看看当地的法律援助,是否够条件。任何时候,自己强大了,远比纠结强的多。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法律知识-特顾律师-杨浦区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由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提供。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2119。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特顾律师在法律服务中享有良好的声誉。特顾律师取得商盟认证,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特顾律师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产品:特顾律师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