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如果双方出现事实婚姻经调解不能和好的,能否判决不准予离婚?下面随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下面的信息可以给你带来帮助! 对事实婚姻在一定条件下予以承认,并不意味着其效力完全等同于登记婚姻,在一方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时,不能强行要求双方仍然以夫妻名义继续同居。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以严格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诉讼、非诉业务质量监督制度、我们帮助您解决问题! 夫妻双方如果想要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其中包括双方须自愿、具备民事能力等等,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还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吧:双方协议离婚需要满足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条件。协议离婚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即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则不能通过行政程序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郑州安博】以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等对事务所全体律师进行授薪及绩效考核,确保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的法律服务,欢迎您来电咨询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对于一些法律常识,我们都有所了解,比如说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当双方就某些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产生了婚姻家事纠纷,就需要寻求法律的帮助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法律的一些规定吧。1、离婚协议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方才有效,而且办理登记离婚,必须经得对方同意,否则无法办理。2、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无法维系,这个就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了。3、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便于及时解决问题。如果遇到了以上问题,引发了婚姻家事纠纷的话,可以到【郑州安博】寻求法律帮助,我们的律师会针对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的解决方案,如有需要,就快快来电咨询吧。</p 新乡婚姻家事纠纷律师电话-【郑州安博】婚姻家事纠纷(图)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是河南 郑州 ,法律服务的企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郑州安博】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郑州安博】更加美好的未来。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刑事重大疑难案件,行政重大疑难案件,民事重大疑难案件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郑州安博】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